前幾天,和老師談到歌仔戲的文學性,剛好課堂上也有講到「文學」,民間文學老師說,文學是「創作或者紀錄個人思想與情感的東西。」

惡魔說:「貼近人心靈深處的感受,不論是以圖像、文字、歌謠或語言等紀錄下來的,都稱作文學。」所以以此來聊聊最近某些令人「倒彈」的歌仔戲吧!

歌仔戲表現的是一種娛樂,屬於庶民的簡單娛樂,但因所謂的「藝術性」提高,歌仔戲走向了一種殿堂藝術的表象。於是乎,所謂的「學者」、「專家」開始了一連串的實驗,歌仔戲不僅少了以往「不用字幕也能聽得懂」的特性,甚至陷入「有字幕仍然不明白其意」。將歌仔戲逐漸推向閣樓的孤芳自賞……

當歌仔戲意圖吸引所謂的高知識份子的觀賞,年輕族群的愛好時,是否也將原來的舊有的觀賞者給推出門外?

所謂屬於「歌仔戲的文學」是走向俗雅的台語文字使用,而非斟酌於艱澀的文字雕琢;是突顯歌仔戲本身的庶民性,而非雕砌專屬特定族群的愛好……

尊重每一種形式所呈現而出的歌仔戲演出,但絕對不是學者專家筆下的紙上談兵,它與研究不一樣,貼近「人」的文學性,才是屬於歌仔戲原有的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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