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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一個人,10年以前曾經出現過的人。在泛黃的相本中,在遺忘的記憶裡,塵封。
事情多了,年紀大了,體驗多了,感受深了。於是,想起沒有想起過的,找出沒有翻閱過的,那段,過去。
終於知道為什麼喜歡「舊」的感覺,終於明白為什麼聽到傳統戲曲會這樣的高興,因為那也是隱約存在的過去。
球場上第一次的籃球體驗,居然是一群女孩子搶著一顆球跑著,還有同學不小心被扯下的一撮頭髮,累攤的球場與一哄而散的背影,是年輕的回憶。
為了所謂的「正義」,和同學在課堂上嗆聲,一觸即發的暴動,打死不退的個性,其實只是一種害怕的掩飾。
曾經,在報紙上的頭條看過這個人的消息,曾經,我們靠得那麼近,曾經已經成為曾經。
還有很多的過客,還有曾經許多的爭吵,在夕陽下,在夜晚裡,都曾經深深的傷過心,但都成了過去。想起,還是微然一笑,笑年輕的痴狂。
10年過後,個子沒長,性子沒變,一樣死性不改,膽小卻愛面子,恐懼卻充滿正義,愚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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